不起诉是否属于刑事追究?
我涉及一个刑事案件,检察院最终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我不太清楚这个不起诉到底算不算刑事追究,这对我以后的生活和工作可能会有影响,所以想了解一下从法律层面来说,不起诉到底属不属于刑事追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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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通常是指在刑事诉讼里,检察院对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证据不足等情况,从而不将犯罪嫌疑人提交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的一种处理决定。 刑事追究一般指的是司法机关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犯罪行为进行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刑罚等一系列活动,目的是让犯罪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这就说明,当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时,意味着不会将犯罪嫌疑人交付法院审判,也就不会被法院定罪量刑。 不起诉并不等同于刑事追究。刑事追究的核心在于对犯罪行为进行定罪和量刑,而不起诉则意味着在起诉这一环节就终止了刑事诉讼程序,犯罪嫌疑人不会受到后续的审判和刑罚。例如,在一些证据不足的案件中,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现有证据无法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就会作出不起诉决定,这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自然不会被当作犯罪分子来追究刑事责任。 不过,虽然不起诉不属于刑事追究,但可能会有其他非刑事性质的后续处理。比如对于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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