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不返还定金是否属于合同诈骗?

我之前和别人签了合同,付了定金,现在对方不肯返还定金。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算不算合同诈骗,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不返还定金到底属不属于合同诈骗,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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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诈骗
  • #定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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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不返还定金是否属于合同诈骗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明确定金和合同诈骗这两个概念。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而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合同诈骗则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一种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了合同诈骗罪的情形,包括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不返还定金并不一定就构成合同诈骗。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因为正常的合同纠纷导致定金不返还,比如给付定金方违约,按照定金罚则,收受定金方有权不返还定金,这属于民事纠纷范畴。但如果收受定金方一开始就具有非法占有定金的目的,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使用了欺骗手段,比如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让对方交付定金,之后不履行合同且不返还定金,这种情况下就可能构成合同诈骗。 判断不返还定金是否属于合同诈骗,关键在于看收受定金方是否有非法占有的故意以及是否实施了诈骗手段。如果遭遇不返还定金的情况,建议先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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