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没住院是否算营养费和护理费?
我出了车祸,有车险,但没住院。不知道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会不会算营养费和护理费。我不太清楚相关规定,担心自己的权益没法保障,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情况是怎么认定的,能不能得到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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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车险理赔中,没住院是否计算营养费和护理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来看营养费,营养费是为了恢复健康而必须补充营养所支付的费用。一般来说,营养费的赔偿需要有医疗机构的明确意见,比如医生在诊断证明或者病历中写明需要加强营养。如果没有住院,但医疗机构认为伤者确实需要额外补充营养以促进身体恢复,那么在车险理赔时就有可能获得营养费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只要符合赔偿条件,保险公司就应承担相应的营养费赔偿责任。 再说说护理费,护理费是指生活需要特殊照顾或无法自理的人,如住院病人,或在家因疾病日常生活不便,需要他人护理而支出的费用。通常情况下,护理费的产生与护理依赖程度相关。没住院的话,若要主张护理费,需要有证据证明伤者因事故导致生活无法自理,确实需要他人护理。比如有医疗机构出具的护理建议,或者有相关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表明伤者在一定期限内需要护理。同样根据上述民法典规定,若符合护理费的赔偿条件,保险公司也应当进行赔偿。 总之,车险没住院不一定就不能算营养费和护理费,关键在于是否有合理的证据和依据来支持这些费用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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