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的行为是否属于聚众斗殴?
我和别人发生了点冲突,对方一下子来了好多人,感觉他们就是一群人来和我打架的。我不太确定这种情况对方是不是属于聚众斗殴,想了解下聚众斗殴在法律上是怎么界定的,对方这样算不算是聚众斗殴呢?
展开


聚众斗殴是一种较为严重的违法行为,下面为您详细解释。首先,从概念上来说,聚众斗殴指的是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通俗来讲,就是一群人约好或者临时聚集起来相互打架。 在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判断对方是否构成聚众斗殴,需要从几个方面考量。第一,是否存在聚众行为,也就是是否有三人以上(包括三人)聚集在一起。这里的聚集不要求事先有详细的计划,临时聚集起来也可能构成。第二,是否有斗殴的故意,即双方都有互相攻击对方的主观意愿。如果只是一方单纯地被打,没有还手或者没有斗殴的想法,可能不构成聚众斗殴。第三,是否对公共秩序造成了破坏,比如在公共场所打架,引起了群众围观、交通堵塞等情况。 所以,要确定对方是否属于聚众斗殴,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看是否满足上述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如果遇到这类情况,建议及时报警,由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和认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