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中标后让全资子公司施工是否属于转包?
我公司是母公司,前段时间中标了一个项目。现在打算让全资子公司来进行施工,但是不太确定这种情况在法律上属不属于转包。如果是转包的话,可能会面临一些法律风险,所以想了解下这种情况到底怎么界定,求解答。
展开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转包的概念。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承包方拿到项目后,自己不干活,直接转给别人做。 在我国法律规定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也对转包作出了规定和界定。 关于母公司中标后让全资子公司施工是否属于转包,不能一概而论。如果母公司虽然中标,但在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没有承担任何管理、技术等方面的工作,完全由全资子公司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完成项目,并且母公司没有对项目进行实质性的监督和管控,那么这种情况很可能会被认定为转包。因为此时母公司相当于把项目直接转给了子公司,自己未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然而,如果母公司在项目中承担了一定的管理职责,比如制定总体的施工计划、进行技术指导、对工程质量和进度进行监督等,子公司只是在母公司的管理和协调下,具体负责部分施工工作,那么这种情况就不太可能被认定为转包。这种模式更类似于一种合理的内部分工协作。 所以,要判断母公司中标后让全资子公司施工是否属于转包,关键要看母公司在项目中是否履行了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是否对项目进行了实质性的管理和控制。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