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故辞退员工应该找哪个部门?
我在公司好好上班,突然就被公司无故辞退了。我不想就这么算了,可又不知道该找哪个部门来解决这个问题。我想了解下,遇到公司无故辞退员工这种情况,到底应该找哪个部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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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司无故辞退员工时,员工可以通过以下几个部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是劳动监察部门。劳动监察部门是负责监督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政府机构。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等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如果员工遇到公司无故辞退的情况,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他们会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并依法作出处理。比如责令用人单位改正违法行为,支付拖欠的工资、赔偿金等。 其次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当员工和公司就辞退问题产生争议时,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等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裁决。一般来说,员工需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 最后,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员工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和事实进行审理,并作出最终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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