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婚后父母给钱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和爱人结婚后,他父母给了一笔钱让我们买房。现在我们感情有点问题,我担心这房子的归属问题。我想知道按照民法典,这笔钱买的房子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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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婚后父母给钱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个问题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看看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接下来,我们分情况讨论。如果父母在给钱买房时,明确约定这笔钱是赠与夫妻其中一方的,比如有书面的赠与协议写明该款项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那么用这笔钱购买的房子就属于受赠一方的个人财产,不算夫妻共同财产。例如,父母和自己子女签订了赠与合同,明确表示这笔钱仅用于给自己子女买房,并且该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这种情况下房子就是该子女的个人财产。 如果父母给钱买房时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那么按照法律规定,这笔钱一般会被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此时,用这笔钱购买的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父母直接把钱转给夫妻双方用于买房,没有任何书面或口头说明这笔钱是给某一方的,房子又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那么该房屋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综上所述,婚后父母给钱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关键在于父母是否有明确的约定以及房子的登记情况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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