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小区收停车费是否合法?
我住在拆迁安置小区,最近物业开始收停车费了。我不太明白,这拆迁安置小区本来就是给我们这些拆迁户住的,现在突然要收停车费,我想知道这样做合不合法啊?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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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小区收停车费是否合法,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了解小区内停车位的性质。小区停车位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规划内的停车位,另一种是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 对于规划内的停车位,如果其产权归开发商所有,那么开发商有权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进行处分。在这种情况下,收取停车费是合法的。不过,收费标准通常需要经过物价部门的审核和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停车费的相关事宜,并且符合物价部门的规定,业主就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缴纳停车费。 而对于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其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如果要在这些车位上收取停车费,需要经过业主大会的同意。收取的停车费在扣除合理成本后,收益应当归全体业主所有。如果物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擅自收取停车费,那么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业主可以要求物业停止收费并退还已收取的费用。 此外,即使停车费的收取是合法的,物业也有义务提供相应的停车管理服务,比如保障车辆的安全、维护停车秩序等。如果物业没有履行这些义务,业主也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总之,判断拆迁安置小区收停车费是否合法,要综合考虑停车位的产权归属、收费程序是否合规以及物业服务是否到位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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