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车位租赁合同不签书面合同是否有效?

我租了个车位,没签书面合同,就是口头约定了一下租金和租赁期限。现在有点担心,万一之后出问题,这没合同的租赁会不会不受法律保护啊?我想知道这种没签书面合同的车位租赁到底有没有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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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车位租赁合同不签书面合同是否有效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合同的形式。合同形式分为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书面形式大家比较熟悉,就是白纸黑字写下来双方的权利义务;口头形式就是双方通过口头约定达成一致;其他形式则包含根据双方行为等推断出存在合同关系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这意味着,如果车位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上,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且无法确定具体租赁期限,那么该租赁关系会被认定为不定期租赁。 对于不定期租赁,双方当事人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出租方和承租方都有权随时终止租赁关系,不过出租方要提前给承租方打个招呼。 如果车位租赁期限不满六个月,即使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口头约定的租赁合同也是有效的。因为法律没有强制要求不满六个月的租赁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所以,车位租赁合同不签书面合同是否有效,要根据租赁期限来判断。同时,为了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建议不管租赁期限长短,都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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