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寻衅滋事罪是否在刑事和解范围内?

我朋友之前因为一些冲动行为被认定涉嫌寻衅滋事罪,现在他特别后悔,想和被害人达成和解。我想了解下,寻衅滋事罪这种情况能不能进行刑事和解呢?不知道法律上对于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view-more
  • #刑事和解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要判断寻衅滋事罪是否在刑事和解范围内,我们需要先了解刑事和解的概念和适用条件。刑事和解,简单来说,就是在犯罪发生之后,通过调停人使被害人与加害人直接交谈、共同协商,达成经济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情况对加害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寻衅滋事罪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一般情况下,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从上述法律规定来看,对于一些犯罪情节较轻,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寻衅滋事罪案件,如果是因民间纠纷引起的,并且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那么是有可能适用刑事和解程序的。然而,如果是多次寻衅滋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可能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通常就不符合刑事和解的适用条件了。 所以,寻衅滋事罪不能一概而论地说是否在刑事和解范围内,要结合具体的犯罪情节、量刑可能以及是否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适用条件等来综合判断。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