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和爱人结婚后买了套房子,购房款大部分是我出的,登记在我名下。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这房子是不是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不是,那在什么情况下不属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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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并不一定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下面来详细说说不同的情况。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所以,通常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房屋,不管房屋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夫妻婚后一起挣钱,用这笔钱买了房子,即使只写了一方的名字,这房子也是两人共有的。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举个例子,小明和小红婚后,小明的父母出钱买了一套房子,并且房子只登记在小明名下,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小明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如果夫妻双方有财产约定,约定婚后购买的房屋归一方所有,并且这种约定是采用书面形式的,那么该房屋就按照约定归一方所有。比如,小张和小李婚后买了房,他们书面约定房子归小张所有,那么房子就属于小张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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