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前全款买的房子婚后加女方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我和老公结婚前,他全款买了套房子。现在结婚了,他想在房产证上加我的名字。我想知道,加上我的名字后,这套房子是不是就属于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了?万一以后婚姻出问题,我能分到一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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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判断男方婚前全款买的房子婚后加女方名字是否算共同财产,我们需要先了解一些基本概念。 共同财产指的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对于房产而言,房产证是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重要凭证。当男方在婚后将女方名字添加到房产证上时,这一行为通常可以视为一种赠与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男方同意在房产证上加女方名字,就意味着他愿意把部分房产权益赠与女方,女方也接受了这份赠与。 一旦完成加名手续,房屋产权登记发生了变更,从法律角度看,该房屋就成为夫妻双方共同共有或者按份共有的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份额,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共有。这就意味着,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该房屋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假设日后夫妻双方离婚,在分割该房产时,通常会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过,具体的分割方式还需要考虑多种因素,比如双方对房屋的贡献大小、婚姻持续时间、是否存在过错等情况。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就按照协商结果进行分割;若协商不成,则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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