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下来后还能够获得赔偿吗
之前在工作的时候受伤了,后来去做了工伤认定,现在结果已经下来了。就想问问这种情况下还能不能拿到赔偿呀?不太清楚后续的流程,也想知道大概能赔多少,想了解一下这方面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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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下来后是可以获得赔偿的。工伤认定是对职工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的一种行政确认,只有认定为工伤了,才具备获得赔偿的前提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不过,在工伤认定之后,一般还需要进行伤残鉴定。伤残鉴定是确定职工因工伤导致的劳动能力丧失程度的一种评定。只有等伤残鉴定结果出来确定了伤残等级,才能明确具体的赔偿项目和赔偿金额。例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数额就是根据伤残等级来确定的。 等伤残鉴定结果出来后,就可以根据伤残等级,按照相关规定,向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申请相应的赔偿了。如果在赔偿过程中与用人单位产生争议,无法协商解决,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甚至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用于确定职工因工伤导致的劳动能力丧失程度。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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