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前按揭购房离婚时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婚前按揭买了套房子,现在准备离婚。我不太清楚这房子在离婚时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我自己付的首付,婚后和对方一起还贷款,房子名字是我一个人的。现在就想知道这房子离婚时的归属问题该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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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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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婚前按揭购房离婚时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来明确几个基本概念。婚前按揭购房,简单来说,就是在结婚之前,通过向银行贷款的方式购买房屋,支付首付后,在婚后继续偿还贷款。而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举个例子来说,小明在婚前支付了30万首付购买了一套价值100万的房子,婚后和小红一起偿还贷款。离婚时,房子的贷款还剩40万未还,房子已经增值到150万。此时,如果法院判决房子归小明所有,那么小明需要对小红进行补偿。补偿的部分包括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以及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 在实际操作中,对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增值部分的计算可能会比较复杂。一般来说,会先确定共同还贷的金额,然后根据房屋的增值比例来计算对应的增值部分。 总之,婚前按揭购房离婚时不一定完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后有共同还贷的情况,未登记一方虽然可能无法获得房屋的所有权,但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这也提醒大家,在涉及到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问题时,一定要保留好相关的证据,以便在出现纠纷时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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