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被辞退时签订的协议是否为可撤销协议?


要判断试用期被辞退时签订的协议是否为可撤销协议,我们需要先了解什么是可撤销协议。可撤销协议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法律允许撤销权人通过行使撤销权而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 在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比如说,如果在签订协议时,你对协议中的重要条款存在误解,像以为自己签的只是离职交接的手续,却不知道协议里包含了放弃一些重要权益的内容,这种情况下就可能构成重大误解。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要是公司在签订协议时故意隐瞒了一些重要事实,或者提供了虚假信息,诱导你签订了协议,那么你就可以基于欺诈来请求撤销协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如果公司以不签协议就不给你办理离职手续、不发工资等方式胁迫你签订协议,你也可以主张撤销。 还有《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例如,公司利用你急于找到新工作的心理,让你签订了一份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的协议,这种情况下协议也可能被撤销。 所以,试用期被辞退签订的协议是否可撤销,要具体看是否存在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如果存在,你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并且,需要通过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请求来实现撤销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