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发生医疗事故应赔偿哪些费用?

我家亲属在医院治疗时遭遇了医疗事故,现在病情加重,我们很着急。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来说,发生医疗事故后,医院应该赔偿我们哪些方面的费用呢?这些赔偿的标准和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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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事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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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发生医疗事故时,赔偿的项目和内容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的基本概念。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第一,医疗费。这是指患者因医疗事故导致的疾病治疗所产生的费用。这里的费用要凭据支付,也就是要有相应的医疗费用票据,而且只赔偿已经发生的医疗费用。比如,患者因为医疗事故导致病情加重,后续住院治疗、买药等花费的钱都属于医疗费范畴。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也就是说,如果患者本身就有某种疾病,在正常治疗过程中发生了医疗事故,那么原发病的治疗费用不能算在医疗事故赔偿的医疗费里。 第二,误工费。简单来说,就是患者因为医疗事故不能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如果患者有固定收入,那么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要是患者没有固定收入,就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例如,一位上班族因为医疗事故住院一个月不能上班,他所在公司扣发了这一个月的工资,这部分被扣发的工资就是误工费。 第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患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费用也是可以要求赔偿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比如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时每天的伙食补助是50元,那么患者住院期间每天的住院伙食补助费就按照50元计算。 第四,陪护费。如果患者在治疗期间需要专人陪护,那么陪护人员的费用也在赔偿范围内。陪护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例如,当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是5万元,平均到每天大约是137元,如果患者需要陪护10天,那么陪护费就是1370元。 第五,残疾生活补助费。如果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比如患者被鉴定为十级伤残,当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是2万元,那么按照相应的计算方法,就可以得出残疾生活补助费的具体数额。 第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比如患者因为医疗事故导致腿部残疾,需要配置轮椅,那么符合医疗机构要求的普及型轮椅的费用就可以要求赔偿。 第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不同地区的丧葬费补助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一般是按照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例如,如果患者有一个未成年的孩子需要抚养,那么就可以按照规定要求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 第九,交通费。患者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也就是说,要有相应的交通费用票据,比如公交车票、出租车发票等。 第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如果患者因为医疗事故需要到外地就医,在外地住宿产生的费用,只要符合相关标准并且有票据,就可以要求赔偿。 第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医疗事故给患者及其家属带来的精神痛苦是不可忽视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就是对这种精神痛苦的一种补偿。 总之,发生医疗事故后,患者及其家属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依据上述法律规定要求相应的赔偿。在处理医疗事故赔偿问题时,建议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必要时可以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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