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共场合故意伤害他人是否构成犯罪?

我在商场和人起了冲突,一时冲动动手伤害了对方。现在心里很害怕,不知道在公共场合故意伤害他人这种情况会不会构成犯罪啊?我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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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故意伤害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公共场合故意伤害他人是否构成犯罪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故意伤害罪的概念。故意伤害罪,通俗来讲,就是故意对他人的身体造成伤害的行为。这里强调‘故意’,也就是说行为人是有意去伤害别人,而不是不小心导致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判断在公共场合故意伤害他人是否构成犯罪,关键要看伤害的程度。如果只是造成了轻微的伤害,比如擦破皮、轻微淤青等,通常不构成犯罪,但可能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该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然而,如果伤害达到了轻伤及以上的程度,那就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了。轻伤、重伤的判定需要依据专业的医学鉴定。比如骨折、器官损伤等情况,经过鉴定达到相应标准,就可能会被认定为犯罪。 所以,公共场合并不是决定是否构成犯罪的关键因素,关键在于伤害行为的主观故意性和伤害的程度。即使是在公共场合,如果只是轻微的肢体冲突,未达到轻伤标准,一般按治安案件处理;但如果造成了轻伤及以上的后果,就会面临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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