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借原材料,贷应交增值税待认证增值税是否正确?

我在做公司财务账目的时候,遇到一笔关于原材料采购和增值税处理的业务。我想这么记账,借方记原材料,贷方记应交增值税待认证增值税,但是不确定这样记账对不对,想了解一下从法律和财务规范角度,这样的记账方式是否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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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会计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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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会计记账中,“借:原材料,贷:应交增值税 - 待认证增值税”这种记账方式是不正确的。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待认证增值税”这个概念。待认证增值税指的是一般纳税人由于未经税务机关认证而不得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它包含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尚未经税务机关认证的进项税额,以及一般纳税人已申请稽核但尚未取得稽核相符结果的海关缴款书进项税额。当企业采购原材料时,正常的会计分录应该是“借:原材料,借: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等”。这里借方的“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反映的是企业已经取得了可以抵扣的增值税凭证,但是还没有到税务机关进行认证。当后续认证通过之后,再做分录“借: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从法律依据方面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条规定,“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等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同时,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需要遵循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这些制度对会计科目的使用和账务处理都有明确的规范和要求。正确的会计记账不仅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需要,也是符合法律规定、保障企业合法合规经营的必要条件。所以,按照规定,“借:原材料,贷:应交增值税 - 待认证增值税”这样的记账方式不符合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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