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开庭审理后需要收监吗?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对于取保候审开庭审理后是否需要收监,要分情况来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如果在开庭审理后,法院认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继续取保候审条件的,比如犯罪情节较轻、悔罪态度较好,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等情况,那么就不会收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仍然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正常生活,但要遵守相关规定。 然而,如果在庭审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存在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行为,比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未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等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这种情况下,就可能会被收监。 另外,如果法院经过审理,最终判决被告人实刑,那么在判决生效后,被告人就会被收监执行刑罚。例如,法院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在判决生效后,被告人就要到监狱服刑。所以,取保候审开庭审理后是否收监,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