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机构退费不成功不收费是否违法?


在探讨教育机构“退费不成功不收费”这种模式是否违法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相关的法律概念和规定。 首先,合同是约束双方权利和义务的重要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当消费者与教育机构达成服务协议时,不管是书面合同还是口头约定,都构成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关系。在合同关系中,双方都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退费不成功不收费”这种模式,如果是在双方自愿、平等、公平的基础上达成的约定,那么从合同层面来看,是具有一定合法性的。这类似于一种附条件的合同约定,即退费成功这一条件成就时,才产生收费的义务。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这种模式可能会存在诸多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教育机构以“退费不成功不收费”为诱饵,诱导消费者签订合同,而实际上却故意不履行退费协助义务,或者在退费过程中设置不合理的障碍,导致退费无法成功,从而达到收费的目的,那么这种行为就可能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诚实信用的原则。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如果教育机构在宣传“退费不成功不收费”时,没有明确说明相关的收费标准和退费流程,或者在实际操作中擅自提高收费标准,那么就违反了价格法的相关规定。 总之,判断教育机构“退费不成功不收费”是否违法,需要综合考虑具体的合同约定、双方的履行情况以及是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消费者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通过与教育机构协商、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