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税租房必须在单位所在地吗?
我在外地工作租房住,单位在本地,但我没在单位所在地租房。听说租房能扣税,我有点搞不清楚,扣税租房是不是一定得在单位所在地呢?想了解下具体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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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对于租房扣税并没有要求所租房屋必须在单位所在地。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基本概念。它是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的负担,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纳税人按照一定标准扣除其租房产生的费用。也就是说,如果你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就有可能享受这项扣除。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这里强调的是“主要工作城市”,而不是单位所在地。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所以,只要你是在主要工作城市内租房,不管是不是单位所在地,都可以按规定进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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