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位给别人是否要交税?
我有个闲置车位,打算租给别人用。但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要不要交税,要是要交的话,具体交哪些税、怎么交我也不了解。有没有懂行的能给我讲讲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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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将车位出租给别人使用是需要交税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需要缴纳的税种。 首先是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个人出租不动产(包括车位),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 + 5%)×1.5%。不过,如果您是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其次是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这些附加税费是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城市维护建设税根据所在地不同,税率分为7%(市区)、5%(县城、镇)和1%(其他地区);教育费附加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率一般为2%。 然后是个人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财产租赁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最后是房产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不过对于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车位不属于住房,所以适用12%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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