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达到退休年龄是否会被界定为劳务合同?

我已经到了退休年龄,但还在继续工作。和单位签合同时,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是会被界定为劳务合同,还是其他类型的合同。想知道法律上对于达到退休年龄后签订的合同是怎么规定的,这种界定有什么依据和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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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退休劳务合同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达到退休年龄是否会被界定为劳务合同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明确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在劳动合同关系中,劳动者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要按照法律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劳动条件、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等。而劳务合同则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双方是一种平等的合作关系,劳务提供者一般不受劳务接受者的管理,劳务报酬也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强制要求。 对于达到退休年龄后签订的合同是否为劳务合同,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这意味着,当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时,其与用人单位之间原有的劳动合同关系自然结束。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劳动者继续在原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工作,通常会被认定为劳务关系,签订的合同也多为劳务合同。 然而,在实际情况中,判断是否为劳务合同不能仅仅依据退休年龄这一个因素。如果达到退休年龄的劳动者没有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并且与用人单位之间仍然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用人单位为其安排工作任务、进行考勤管理等,同时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那么在司法实践中,也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劳动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未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达到退休年龄后签订的合同是否为劳务合同,要综合考虑劳动者是否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等多种因素。不能简单地认为只要达到退休年龄就一定是劳务合同关系。劳动者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应当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必要时可以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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