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扰乱市场秩序?


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扰乱市场秩序是一个较为复杂的法律概念。下面为你详细解释其认定方法和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简单来说,就是没有获得相关许可就去从事烟草的买卖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的规定,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这意味着,无论是生产烟草,还是批发、零售烟草,都需要先取得相应的许可证才行。如果没有这些许可证就去经营烟草,那就属于非法经营。 其次,关于扰乱市场秩序的认定。这通常要结合多个方面来判断。从经营数额来看,根据《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二)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三)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此外,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的行为还可能对市场的正常运行造成其他不良影响。比如,可能会导致市场上烟草价格的不稳定,影响合法经营者的利益,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等。当这些行为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时,就可以认定为扰乱了市场秩序。 一旦被认定为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扰乱市场秩序,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所以,在从事烟草经营活动时,一定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取得必要的许可证,避免触犯法律红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