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之后被开除用人单位还用付工资吗?
我受了工伤,结果单位把我开除了。我就想问问,这种情况下单位还需要给我支付工资吗?我很担心自己这段时间的劳动没有回报,也不知道自己的权益该怎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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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工资的概念。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报酬。当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有义务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表明,无论劳动者是否遭遇工伤,只要其在工伤前为单位提供了劳动,单位就必须支付相应的工资。 对于工伤之后被开除的情况,即使劳动者因工伤无法继续提供劳动,在工伤治疗期间,劳动者依然享有停工留薪期的待遇。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所以,即使工伤后被开除,用人单位也需要支付劳动者工伤前的工资以及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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