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发给去世人的工资是否还需要缴纳个税?

我家里有人去世了,但是单位还给他发了工资。我就想知道,这笔发给已经去世的人的工资,还需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呢?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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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税缴纳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概念。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简单来说,就是对个人取得的收入进行征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是“个人”,这里的个人是指在世的自然人。 当一个人去世后,其民事权利能力就消灭了,也就不再是纳税主体。对于发给去世人员的工资,从法律上来说,去世人员已经不具备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主体资格。这笔工资通常会作为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所以,发给去世人的工资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单位可能因为信息滞后等原因正常发放了工资。这种情况下,单位应该按照规定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和申报调整,避免错误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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