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买卖合同属于留置权吗

在进行买卖交易签合同的时候,想到了留置权这个概念。不太清楚买卖合同和留置权之间的关系,想知道买卖合同是不是就属于留置权呢?想具体了解下二者在法律上的关联和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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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买卖合同不属于留置权。 首先来说说留置权,它是一种法定担保物权。简单讲,就是债权人合法占有了债务人的动产,要是债务人到了该还钱的时候不还钱,那债权人就有权把这个动产扣下,并且可以用这个动产折价,或者把它拍卖、变卖,用得到的钱优先偿还自己的债权。这就好比你把东西放我这儿保管,到期你不来取也不给保管费,我就有权利扣下你的东西来保障我的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而买卖合同呢,是出卖人把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给买受人,买受人给出卖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比如说你去商店买个手机,商店把手机的所有权给你,你把钱付给商店,这就是典型的买卖合同。它主要就是围绕着商品交易中所有权转移和价款支付这些事儿来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从上面的解释能看出,二者在概念、性质和功能上有本质区别。买卖合同重点在于实现商品的买卖交易,让商品能正常流转;留置权主要是在债权债务关系里,给债权人的权益提供一种保障,起到担保作用。所以,买卖合同并不属于留置权。而且,一般情况下,留置权只适用于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等特定合同类型。法律未作规定的合同类型,通常不适用留置这种担保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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