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把房子卖给前妻算转移财产吗

我离婚后把名下的房子卖给前妻了,现在有人说我这是转移财产。我就是正常买卖,按市场价格交易的。我不太懂,就想问问这种情况在法律上到底算不算转移财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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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产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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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离婚后把房子卖给前妻是否算转移财产,需要依据具体情形来确定。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转移财产。转移财产通常是指在法律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为了不正当的目的,比如逃避债务、在离婚时多占财产等,而将自己名下的财产通过各种手段转移到他人名下,使得财产脱离原有的法律监管或者分配范围。在离婚案件中,转移财产一般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为了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让自己获得更多利益,采取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该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在离婚后进行的房产买卖,一般情况下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转移财产。因为离婚后,双方的夫妻关系已经解除,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属已经确定。此时进行的房产买卖属于正常的市场交易行为,只要买卖是基于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按照市场价格进行交易,手续合法合规,那么这种交易就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比如,双方签订了正规的房屋买卖合同,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并且支付了合理的购房款等。 然而,如果存在特殊情况,比如在离婚诉讼期间或者离婚协议签订过程中,一方为了达到某种不正当目的,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将房子卖给前妻,这种行为就可能被认定为转移财产。因为这种低价交易不符合正常的市场规律,有可能是为了减少可供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可以依据上述《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判断是否属于转移财产,关键在于交易的时间、价格以及交易的目的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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