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房子过户给配偶然后离婚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我把自己名下的房子过户给了配偶,现在打算离婚。 不知道这样做在法律上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比如房子的归属问题、财产分割等方面,我心里没底,想了解清楚这其中的法律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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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把房子过户给配偶然后离婚会有什么法律后果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而夫妻个人财产则是指一方的婚前财产等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从法律角度来看,把房子过户给配偶这一行为,性质上可能会被认定为赠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当你把房子过户给配偶,就相当于完成了赠与的交付行为,一般情况下,赠与行为是不可撤销的,除非存在法定的可撤销情形,比如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等情况。
在离婚时,关于房子的归属,如果该赠与行为没有附加条件,那么房子通常会被认定为配偶的个人财产,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另一方一般不能再主张对该房屋进行分割。因为一旦赠与完成,房屋的所有权就发生了转移,其产权归属于受赠方。
但是,如果在过户时双方有书面约定,比如约定该房屋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或者约定在特定条件下房屋的归属等,那么在离婚时就需要按照该约定来处理。另外,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导致过户行为并非出于真实意愿,当事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过户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了撤销权消灭的情形,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等情况下,撤销权消灭。所以,若要行使撤销权,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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