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同意出售他人财物是否合法?
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我的朋友把我的一件贵重物品拿去卖了。我想知道他这种未经我同意就出售我财物的行为,在法律上是怎么看待的,是不是合法的呢?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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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同意出售他人财物一般是不合法的行为。在法律上,这涉及到无权处分的概念。无权处分就是指行为人没有处分权,却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的对他人财产的法律上的处分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也就是说,如果第三人是善意取得,即不知道该财物是无权处分且支付了合理对价并完成了交付或登记,那么第三人可能合法取得该财物的所有权,原所有权人不能要求第三人返还财物,但可以向无权处分人要求赔偿损失。如果第三人不是善意取得,原所有权人可以直接要求第三人返还财物。 例如,你的朋友未经你同意把你的手机卖给了别人,如果买家知道这手机是你朋友无权处分的,那么你可以直接找买家要回手机;如果买家不知道,并且支付了合理的价格,手机也已经交付给买家,那么你不能找买家要回手机,但可以要求你的朋友赔偿你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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