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开的店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我和爱人在结婚后开了一家店,现在因为一些问题,涉及到财产分割。我不太清楚这家在婚内开的店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好确定之后的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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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开的店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概念。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起得到的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简单来说,就是从领结婚证开始,到离婚或者一方去世这段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内开的店,经营所得通常就属于这里说的生产、经营收益。而且,在开店过程中投入的资金、设备等,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那店铺本身以及它所带来的收益自然也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呢,也有一些特殊情况。要是夫妻双方有书面约定,比如约定这家店只归一方所有,财产实行分别所有制,那就要按照约定来处理。还有,如果开店的资金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并且有明确的证据能证明,在经营过程中另一方也没有参与,那么对于店铺的归属和收益分配可能会有不同的认定。但总体而言,在没有特殊约定和证据的情况下,婚内开的店及其收益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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