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财产卖房是否需要夫妻双方到场?
我和爱人婚后买了一套房,现在打算把这套房子卖掉。但我爱人最近工作特别忙,很难抽出时间一起去办理卖房手续。我想知道,婚后财产卖房是不是一定要夫妻双方都到场才行啊?要是一方实在去不了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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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婚后财产卖房是否需要夫妻双方到场,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确婚后财产的概念。婚后财产通常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对于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其处分权是共有的,也就是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决定。所以从原则上来说,婚后卖房是需要夫妻双方到场的。这是为了保护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避免一方擅自处分房产而损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该房产虽然是婚后购买,但有明确的约定或者法律文书证明该房产仅属于夫妻一方所有,那么在卖房时就不需要另一方到场。比如夫妻双方签订了财产协议,明确约定该房产归一方所有,并且进行了公证。这种情况下,房产的所有权人可以单独处分该房产。 要是夫妻一方确实无法到场,也是有解决办法的。可以通过办理委托公证的方式,让不能到场的一方委托另一方代为办理卖房手续。被委托人凭借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就可以代表委托方在卖房过程中行使相关权利,签署相关文件。这样既保障了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又能解决一方无法到场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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