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源是否属于商业机密?


在法律上,判断货源是否属于商业机密,需要从商业机密的定义和构成要件来分析。商业机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首先,“不为公众所知悉”意味着该货源信息不能是普遍为相关领域人员所知晓的。如果这个货源渠道是大家都能轻易获取到的,那就不符合这一条件。比如常见的、公开的批发市场货源,就很难认定为商业机密。 其次,“具有商业价值”要求该货源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比如独特的优质货源,能让企业以更低成本获得更好的商品,从而在市场中更具竞争力,那它就具备商业价值。 最后,“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是关键。这意味着权利人要对货源信息采取一定的保护手段,像签订保密协议、设置访问权限等。如果权利人没有采取任何保密措施,即便货源信息本身有价值,也难以被认定为商业机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本法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所以,货源本身不一定就是商业机密,要结合上述条件综合判断。如果符合商业机密的构成要件,那它就受到法律保护,他人不得随意侵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