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证据需要准备几份?
我打算申请劳动仲裁,但是不清楚证据要准备几份。我担心准备少了会影响仲裁流程,准备多了又怕浪费时间和精力。所以想问问在劳动仲裁中,证据到底要准备几份才合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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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仲裁中,证据的准备份数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一般而言,证据通常需要准备三份。这是因为劳动仲裁一般涉及三方,即申请人、被申请人和仲裁委。给仲裁委一份证据,方便仲裁委了解案件情况,进行公正裁决;给被申请人一份证据,让其知晓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据内容,从而进行相应的答辩;申请人自己留存一份,以备在仲裁过程中随时查阅核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虽然该法没有明确规定证据要准备的具体份数,但从实际操作流程来看,准备三份证据是比较合理且常见的做法。 不过,如果被申请人数量较多,比如存在多个用人单位作为被申请人的情况,那么证据份数就需要相应增加,即每增加一个被申请人,就多准备一份证据。这样做是为了保证每个被申请人都能收到完整的证据材料,保障他们的答辩权利。同时,申请人还可以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和实际需要,适当多准备几份备用,以防在仲裁过程中出现证据损坏、丢失等意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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