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争议的重要途径,在申请劳动仲裁时,需要准备一系列必要的材料。 首先是仲裁申请书。这是启动仲裁程序的关键文件,它就像是你向仲裁机构提出诉求的“说明书”。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九条规定,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你要清晰明确地写下自己的仲裁请求,比如要求支付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等,并详细说明相关事实和理由。 其次是身份证明材料。劳动者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这是用来证明你身份的重要凭证。而用人单位作为被申请人时,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以明确其主体资格。 再者是劳动关系证明材料。这能证明你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比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社保缴纳记录等。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这些材料对于确定仲裁的主体和争议范围非常重要。 另外,如果你有相关的证据材料,也应当一并提交。比如你主张加班工资,就需要提供加班的证据,像加班通知、加班记录等。证据是支持你仲裁请求的关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最后,还需要准备送达地址确认书。这是为了保证仲裁机构能够准确地将相关法律文书送达给你和用人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