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时,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准备的材料。
首先是申请书。申请书需要一式三份,递交仲裁委两份,申请人留存一份。申请书应详细载明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等内容。
身份证明也是必不可少的。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有委托代理人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交复印件以及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
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也很关键。比如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工资发放情况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工作证、出入证等材料及相应复印件。这些材料能够证明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是劳动仲裁的重要依据。
其他证据材料也可能需要准备。根据您的仲裁请求事项,可能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如考勤记录、加班证据、辞退通知等。证据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如果证据较多,最好制作证据清单,注明证据名称、来源、证明 事项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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