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了40年的公房拆了是否有赔偿?
我家的公房已经住了40年了,现在面临拆迁,不知道能不能得到赔偿。公房的产权归属比较复杂,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想具体了解一下住了这么久的公房拆迁时,相关赔偿的具体规定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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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了40年的公房拆了是否有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公房的所有权属于政府,居住者仅享有使用权,在这种情况下,居住者一般是没有赔偿的。因为公房的产权不属于居住者,拆迁补偿通常是给予房屋所有权人的。 但如果居住者自己出资购买了公房,并且已经取得了房产证,那么在拆迁时是可以获得赔偿的。此时,居住者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依法享有获得补偿的权利。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等。在这种情况下,补偿一般按照房屋产权面积1:1进行补偿,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分配,政府会对房屋所有权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安置房等形式的补偿,房屋的实际市值需要委托房屋鉴定中心予以专家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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