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否还有事实婚姻?
我和对象没领结婚证,但办了婚礼,周围人都知道我们是夫妻,一起生活好多年还有孩子了。我想知道在现在的法律里,我们这种情况算事实婚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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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现在对于事实婚姻的认定是有时间界限的。事实婚姻指的是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这里所说的结婚实质要件,通俗来讲,就是双方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双方自愿结婚,不存在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等情况。这一规定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 而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照同居关系处理。也就是说,从这个时间点之后,我国法律在通常情况下不再承认新的事实婚姻关系。如果发生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纠纷,也不再按照婚姻关系来处理,而是按照同居关系的相关法律规定处理。所以,如果您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后开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即使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也不能认定为事实婚姻,建议及时补办结婚登记,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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