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否有误工费?
我遭遇了一起刑事案件,犯罪行为导致我受伤无法工作,产生了误工损失。我想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来维护权益,不知道在这种诉讼里能不能要求赔偿误工费,希望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展开


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是可以主张误工费赔偿的。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和误工费这两个概念。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简单来说,就是因为犯罪行为让被害人遭受了物质上的损失,被害人可以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一起要求赔偿。 而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因犯罪行为导致人身损害产生的误工费,属于被害人遭受的物质损失范畴。所以,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害人有权要求被告人赔偿误工费。 不过,要获得误工费的赔偿,被害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误工情况,比如医院出具的病假条、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工资流水等,以此来确定误工时间和误工期间减少的收入。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