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的房子拍卖有安置费吗?
我之前把房子抵押出去了,现在可能面临房子被拍卖的情况。我就想问问,要是房子被拍卖了,我和家人住哪儿呢,抵押的房子拍卖后会不会给我们安置费啊?心里挺没底的,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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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抵押的房子被拍卖后是否有安置费,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解释一下相关概念,安置费通常是为了保障被执行房屋人的基本居住权益。当抵押的房子被拍卖时,如果房屋所有权人符合一定条件,是可能获得相应安置保障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如果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那么就相当于给予了被执行人一定的安置保障。这种情况下,类似于给了安置费的作用,让被执行人有一定的时间和资金去重新解决居住问题。 但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比如被执行人没有其他居住房屋,申请执行人也没有提供居住房屋或者扣除相应租金,且该房屋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那么法院在执行时可能会更加谨慎,要保障被执行人的基本居住权益。所以,抵押的房子拍卖后是否有安置费不是绝对的,要依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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