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破产后是否还有留守人员?


在单位破产的过程中,通常是会有留守人员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和留守人员的情况。 首先,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虽然没有直接明确“留守人员”这一概念,但在实际操作中,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为了保证破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确实需要部分人员继续留守。该法规定,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等。而这些工作的开展往往离不开熟悉企业情况的原单位人员协助,这也就是产生留守人员的现实基础。 那么,为什么单位破产后需要留守人员呢?这是因为破产程序是一个复杂且漫长的过程。留守人员能够凭借他们对企业的熟悉程度,协助管理人完成多项重要工作。比如,他们可以帮助管理人进行资产清查,准确地提供企业资产的存放位置、使用情况等信息,以便管理人更好地掌握企业的财产状况,这对于后续的资产处置、债务清偿等工作至关重要。再如,在处理企业的未了业务时,留守人员可以与合作方进行沟通协调,保障业务的妥善收尾,避免给企业和债权人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关于留守人员的职责,主要包括配合管理人进行资产保管,防止企业资产的丢失、损坏或被非法侵占;协助管理人进行债权债务的清理和核对工作,提供相关的业务凭证和资料;负责与职工进行沟通,稳定职工情绪,处理职工安置过程中的一些具体问题等。 另外,留守人员的权益也受到法律保护。他们与企业之间的劳动关系在破产程序中有特殊的处理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企业破产时,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经济补偿等费用。留守人员也享有这些权益,其劳动报酬等一般会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支付。 综上所述,单位破产后一般是会有留守人员的,他们在破产程序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并且其权益也有相应的法律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