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有工资吗,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我刚入职一家公司,目前处于试用期。公司说试用期工资很低,还可能没有。我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试用期工资是怎么规定的,想知道试用期到底有没有工资,具体是怎么个规定法,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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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是有工资的。从法律层面来说,试用期工资是受到明确保障的。下面我们详细解读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从概念上讲,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在这个期间,劳动者同样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理应获得相应的报酬。这就好比你去商店买东西,付出了钱就能得到商品,在工作中付出了劳动,就应该获得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这里涉及到三个关键的工资参考标准。第一是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也就是说,如果单位里和你相同岗位的最低档工资是一定数额,那么你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这个数额。比如,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是3000元,那你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3000元。 第二是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假设你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正式工资是5000元,那么试用期工资就不能低于5000元的百分之八十,也就是4000元。 第三是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一个兜底标准,无论前面两个标准如何,试用期工资都不能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比如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2000元,那你的试用期工资再低也不能低于2000元。 此外,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这意味着即使是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也必须及时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低于法定标准支付试用期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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