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立案的案件是否有追诉期?
我有个事儿想咨询下,有个案子已经立案了,但是这事儿都过去挺久了,我就想知道这种已经立案的案件还有没有追诉期啊?会不会因为时间长了就不追究了呢?
展开


在法律中,追诉期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通俗来讲,就是过了一定的时间,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就不再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然而,对于已经立案的案件,情况有所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也就是说,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司法机关立案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无论过了多久,都依然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此外,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这是为了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司法机关的不作为导致犯罪行为逃脱法律制裁。所以,一般情况下,已经立案的案件,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审判以及符合特定控告未立案的情形,是不受追诉期限制的。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