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店里面标别人商标是否构成商标侵权?


在探讨网店里面标别人商标是否构成商标侵权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商标侵权。商标侵权,简单来说,就是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或者进行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对于网店标注别人商标的情况,需要分不同情形来判断。如果网店所售商品与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属于同一种商品,并且使用的商标与注册商标完全相同,那么这种行为很可能构成商标侵权。例如,一家网店售卖鞋子,却标注了某知名鞋类品牌的商标,且没有得到该品牌商标注册人的许可,这就明显违反了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若网店所售商品与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类似,或者使用的商标与注册商标近似,并且容易让消费者产生混淆,同样可能构成侵权。比如,一家卖护肤品的网店标注了一个与某知名护肤品品牌商标很相似的标识,消费者可能会误以为该网店的商品就是该知名品牌的产品,这种情况下就符合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 然而,如果网店标注别人商标是经过商标注册人授权许可的,那么这种行为就是合法的。例如,网店获得了某品牌的正规授权,在销售该品牌商品时标注其商标,这是被允许的商业行为。 此外,如果网店只是合理、善意地使用商标,并非用于识别商品来源,也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那么一般不构成侵权。比如,在介绍商品时提及某个品牌商标,是为了客观描述商品的特点、成分等,而不是为了利用该商标来吸引消费者购买,这种合理使用通常不被认定为侵权。 综上所述,网店里面标别人商标是否构成商标侵权,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断。关键在于是否获得商标注册人的许可,以及是否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在经营网店时,务必遵守商标法的相关规定,避免陷入商标侵权的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