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就算结案了吗?
前几天发生了交通事故,交警勘查现场后,给我出具了责任认定书。我不太清楚这是不是意味着这个事故就算处理完、结案了呢?之后还有什么事要做吗?有点迷茫,想知道到底怎样才算是交通事故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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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处理中,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并不等同于结案。责任认定书是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划分的一种认定文件。它是根据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等情况,对事故中各方当事人的责任进行判定的结果。简单来说,就是确定谁在事故里该承担多大的责任。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而结案是指整个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全部结束,包括赔偿等事项都妥善解决。 拿到责任认定书后,后续还有很多可能的流程。如果双方对于责任认定没有异议,接下来会涉及到赔偿问题。赔偿可以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也可以申请交警部门进行调解。要是双方无法就赔偿达成一致,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只有当赔偿等所有相关问题都处理完毕,才能算真正结案。所以,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只是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并非意味着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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