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约时培训费需要赔偿吗?
我和公司签了合同,公司为我提供了专业培训还支付了费用。现在我想提前解约,不知道要不要赔偿公司这笔培训费。我不太清楚法律是怎么规定的,也不知道在什么情况下要赔,什么情况下不用赔,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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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解约时,关于培训费是否需要赔偿,需要依据具体情况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涉及到的法律概念。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这里的专项培训费用,是指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服务期则是劳动者因接受用人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承诺必须为用人单位服务的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为你提供了上述所说的专项培训并约定了服务期,而你在服务期内解约,那么就需要按照约定赔偿相应的培训费。 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并没有与你订立关于服务期的协议,或者提供的培训并非专项技术培训,比如只是一些普通的入职培训等,那么在解约时,通常你不需要赔偿培训费。此外,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存在过错,比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导致你解约的,即使存在服务期约定,你也可能无需赔偿培训费。因为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过错导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 总之,解约时培训费是否赔偿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关键在于是否有服务期约定、培训的性质以及解约的原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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