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挪用公司的钱是否算挪用公款?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因为家里突然有急事需要用钱,我就从公司账上拿了一笔钱应急。我现在很担心这算不算挪用公款,会不会有法律责任。我想知道,挪用公司的钱到底算不算挪用公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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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挪用公款
  • #挪用资金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挪用公司的钱是否算挪用公款,需要根据公司的性质来判断。 首先来了解一下“挪用公款”这个概念。挪用公款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这里的关键在于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并且挪用的是公款。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该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如果公司是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该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挪用公司的钱就可能构成挪用公款罪。因为这些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范畴,公司的资金属于公款。 要是公司属于非国有性质,例如私营企业等,挪用公司的钱通常不构成挪用公款罪,而是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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