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捡的手机用里面的话费算盗窃吗?

我在路上捡到一部手机,当时想着不用白不用,就用里面的话费充值了游戏。后来有点担心,这样做会不会算盗窃啊?我也不是故意要占这便宜,就是当时没多想。现在就想知道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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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盗窃认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捡的手机用里面的话费是否算盗窃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盗窃罪的概念。盗窃罪,指的是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通俗来讲,就是在别人不知道的情况下,把别人的东西拿走并归为己有。 从话费的性质来看,手机话费属于用户预先充值后存放在运营商账户中的财产,用户对其拥有完全的支配权和使用权。当你捡到手机并使用里面的话费时,实际上是未经话费所有者的同意,擅自使用了他人的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那么,使用捡到手机里的话费是否构成盗窃罪,关键在于是否满足盗窃罪的构成要件。首先,主观上要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当你在没有经过话费所有者允许的情况下使用话费,就体现了这种非法占有的意图。其次,客观上实施了秘密窃取的行为。这里的秘密窃取并非指物理意义上的偷偷摸摸,而是指在财物所有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对财物进行了转移和使用。使用捡到手机里的话费,显然是在话费所有者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符合秘密窃取的特征。 不过,是否构成盗窃罪还需要考虑数额标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地区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如果使用的话费数额达到了当地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那么就可能构成盗窃罪。但如果数额较小,未达到标准,虽然不构成盗窃罪,但可能会构成民法上的不当得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也就是说,即使不构成犯罪,也需要将使用的话费返还给原话费所有者。 综上所述,捡的手机用里面的话费是有可能构成盗窃的,具体要根据使用话费的数额以及当地的标准来判断。在捡到他人财物时,应及时归还失主或交给相关部门,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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