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只跟公司口头上说好工作内容,算签合同了吗?

我去一家公司上班,和公司领导口头说了工作内容、薪资这些,没签书面合同。我就想问问,就光口头说好了,这算签合同了吗?心里一直有点没底,不知道这样合不合法,会不会有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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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口头合同
  • #书面合同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只与公司口头约定工作内容是否算签合同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表明,法律是倾向于要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以书面形式来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书面合同能明确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等重要内容,当双方出现争议时,书面合同可以作为有力的证据,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然而,口头约定在一定程度上也具有法律效力。在实际生活中,口头约定也是一种合同形式,被称为口头合同。但口头合同的缺点也很明显,它具有不确定性和难以举证的特点。如果日后发生劳动纠纷,劳动者很难证明口头约定的具体内容。比如,对于工作内容、薪资待遇、工作时间等方面,没有书面文件作为依据,仅凭记忆和口述很难让相关部门完全采信。 所以,只跟公司口头上说好工作内容,虽然在理论上也算一种合同形式,但并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要求。从劳动者的角度来说,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应当要求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公司拒绝签订书面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综上所述,仅口头约定工作内容不算严格意义上的签合同,劳动者要重视书面劳动合同的签订,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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