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排哺乳期女工加班,员工可以拒绝吗
我现在处于哺乳期,公司最近老是安排加班,感觉身体实在吃不消,精力也不够照顾孩子。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我有没有权利拒绝公司安排的加班呀?主要就是想弄清楚自己在这种情况下的权益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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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排哺乳期女工加班,员工是可以拒绝的。 首先来解释一下相关法律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这就明确给哺乳期女工提供了法律保障,意味着在这个特殊时期,用人单位是不允许安排她们加班的。 从实际情况来说,如果女职工碰到用人单位要求其在哺乳期内加班时,可以明确提出拒绝,用人单位也不得以此为理由克扣女职工的奖金或工资福利待遇。要是用人单位以解除劳动合同或其他条件为要挟强制要求哺乳期内的女职工加班,那么女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去投诉,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其违法行为。 在工作中,女职工的权益应该得到充分保护。哺乳期对于女工来说是非常特殊且需要投入大量精力照顾孩子的时期,法律的这一规定也是充分考虑到了女工的实际情况。所以,作为哺乳期女工,要清楚自己的合法权益,勇敢维护自身权益。 相关概念: 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是劳动强度分级中的一个等级,代表劳动强度较大。具体划分是根据劳动时间率、能量代谢率等指标综合确定的。简单理解就是这类劳动比较耗费体力。 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是指根据相关规定,在哺乳期不适合女职工从事的一系列劳动,这些劳动可能会对女职工的身体或者婴儿健康等方面产生不良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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